急性肝炎出院标准(即临床治愈): 应具备以下各条件:(1)隔离期满(乙、丙、丁、庚不作此要求);(2)主要症状消失;(3)肝脾恢复正常或明显回缩,肝区无明显压痛或叩痛;(4)肝功能检查恢复正常。
基本治愈标准: 符合出院标准,随访半年无异常改变(乙型肝炎病人要求HBsAg阴转)。
治愈标准: 临床治愈各项标准随访1年无异常改变(乙型肝炎病人HBsAg阴转)。
慢性肝炎治愈标准: 除隔离期外,同急性肝炎。
慢性肝炎好转标准: (1)主要症状消失;(2)肝脾肿大稳定不变,且无明显压痛及叩痛;(3)肝功能检查正常或轻微异常;(4)病毒复制标志消失。
基本治愈标准: (1)自觉症状消失;(2)肝脏肿大稳定不变或缩小,无叩痛及压痛;(3)肝功能检查正常;(4)虽HBsAg阳性而病毒复制标志消失;(5)以上各项保持稳定1年以上。
治愈标准: 同基本治愈标准,观察两年以上,乙型肝炎病人HBsAg阴性,病情持续稳定并能胜任正常工作。